近期,科技圈內的法律風波再起,小米公司卷入了與蘋果、三星兩大巨頭的爭議之中。據悉,蘋果與三星已正式向小米發出法律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在營銷宣傳中使用貶低對手的言論。
事件的導火索源自小米今年4月的一次大規模廣告宣傳。小米在報紙上整版刊登廣告,直接對比了小米15 Ultra與蘋果iPhone 16 Pro Max的鏡頭性能,并聲稱小米產品在某些方面優于蘋果。不僅如此,小米在類似的廣告策略中也涉及了三星產品。
蘋果與三星對此表示強烈不滿,認為小米的廣告行為已超越公平競爭范疇,嚴重損害了其高端品牌形象。據內部人士透露,單純的參數對比本無可厚非,但小米在廣告中直接點名競爭對手,這種做法被認為是不恰當的。若采用更為模糊的表述,如“某知名品牌”,則可避免此類糾紛。
值得注意的是,蘋果與三星之間歷來不乏廣告嘲諷的先例,且其激烈程度遠超小米。每當新品發布之際,雙方都會通過新廣告來互相“借鑒”,以此吸引消費者關注。例如,在iPhone X推出時,三星就曾發布廣告,調侃蘋果的異形屏設計。
在展示新功能時,蘋果與三星也習慣于提及競爭對手,強調某項功能是自家獨有的。盡管在廣告中,雙方通常不會直接使用對方品牌和機型名稱,但通過暗示的方式,消費者仍能輕易識別出所指對象。然而,與小米此次的明確對比不同,蘋果與三星的廣告策略更側重于隱晦的諷刺。
對于小米而言,其廣告行為雖引發爭議,但內容確實基于雙方參數的客觀對比。即便不直接提及品牌名稱,消費者也能從廣告中捕捉到對比的焦點。因此,對于小米的指責或許過于苛刻。
另一方面,此次事件也反映出蘋果與三星在市場競爭中的焦慮。面對小米等新興勢力的崛起,兩大巨頭或許需要更加注重產品創新,以應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