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近日正式實施了《武漢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旨在加強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管理,確保公共安全。根據新規定,所有未經實名登記的民用無人機擅自飛行將面臨法律處罰,最高罰款可達2萬元人民幣。
該辦法明確指出,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不包括用于軍事、警察和海關飛行任務的飛行器。不論無人機的型號和重量,所有者都必須在飛行前完成實名注冊登記。這一要求適用于中國公民以及依法設立的法人實體。
個人在進行實名登記時,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電子郵箱、通訊地址以及無人機的詳細信息,包括產品類型、型號、序列號、唯一產品識別碼、飛控序號和使用目的等。對于法人實體,登記信息則包括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聯系人信息、無人機信息和使用目的等。
武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推薦使用電腦通過互聯網平臺完成實名注冊登記。具體流程包括登錄官方網站(https://uas.caac.gov.cn),依次完成用戶注冊、實名登記、無人機品牌注冊、所有人信息驗證、手機掃碼刷臉驗證、選擇生產商和型號、上傳相關照片等步驟。完成注冊后,所有者可以在實名登記頁面查詢到已注冊的無人機信息,并下載打印二維碼粘貼在無人機機身上。
所有者還需前往所在轄區的派出所進行線下備案,備案內容包括無人機名稱、型號、序列號、購買日期、無人機照片、持有者身份證照片、聯系電話和家庭住址等信息。這一系列的措施旨在確保無人機的使用可追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武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相關負責人強調,對于未經實名登記的無人機擅自飛行,公安機關將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進行處罰。初次違規者將被責令改正,并可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將面臨2000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款。這一舉措旨在提高市民對無人機安全使用的意識,減少潛在的安全隱患。